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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觀龍陵墓園,業界少數合法設施經營乖寶寶
【殯葬管理條例 第 5 條】設置私立殯葬設施者,以法人或寺院、宮廟、教會為限。
【殯葬管理條例 第2條 第一項】殯葬設施:指公墓、殯儀館、禮廳及靈堂、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
【圖二】
墓園A合法,但墓園設施B違法了
【圖三】
墓園合法,但裡面的寶塔賣非法的塔位
【圖四】
墓園A合法,B寶塔也合法,但C寶塔違法在賣
【圖五】
變形的,寶塔看似合法,但上面可能是違建,或設施在報備的時候
殯葬管理處只準許賣下面有限額位子,上面沒有過,故賣上面設施的塔位違法
常見的大概就這樣
在合法的狀況下,買到違法塔位,墓園,還不算嚴重,因為消費者還是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啊,如果碰到的業者是無報備銷售的仲介或是賣方跟本沒有設施經營執照那事後反悔了,想把錢討回來,可能曠日廢時
其它有糾紛的因素,把「標的物」當炒作而不是使用為目的
甚至還有「假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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